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10月28日至29日期间新增了3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的执行标的总额高达11.53亿余元。
“20阳光城MTN002”债券发行规模7.5亿元,债券期限3+2年,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7.86亿元;“20 阳光城MTN003”债券发行金额16.5亿元,债券期限2+2年,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16.9亿。
其中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为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为164.63亿元人民币。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三笔公司债券,即“19阳集01”、“19阳集02”与“19阳集03”,均已出现违约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按时偿付SUNSHI7.87509/04/24票据的本息。该票据已于9月3日从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4年8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金额共计24.48万元的债务问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正面临股权质权纠纷案,该案件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以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1”及以2.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3”两项债券,均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原告要求福建阳光集团提前回购,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履行而被起诉。
招商银行作为存续期管理机构,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
公告披露,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该票据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应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7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约15.75亿元。截至公告日,阳光城集团暂无本期债券的最新兑付计划。
风险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存在1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61亿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43.89亿元人民币。其中,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人民币。
案件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3闽01民初1349号,案由为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金额为5.26亿人民币,目前处于一审阶段。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消息,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分别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第四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进展公告,未兑付本息共计约27.07亿元。
阳光城集团及其控股集团于5月7日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达5.9亿元。天眼查显示,阳光城集团已被列为被执行人140余次,总金额超134亿元,并涉及多条限制消费令和失信记录。
“H0阳城01”是阳光城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2亿元,债券期限4年,票面年利率6.95%。
后续,浦发银行将持续督导发行人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义务。继续督导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沟通债券持有人等后续处置工作,并与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或者沟通会。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达6.5亿余元。该公司累计被执行金额已超过88亿元,存在12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并面临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和终本案件信息。